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构简介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中心 内刊简报
第二批申请实习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年活动检查验收基本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 司法行政系统进万村大服务活动  -正文
【合肥晚报】出房出钱,一家人就要相互帮助—— 为儿看病 婆媳过招言归于好
文章来源: 作者:李冬冬 许焕茹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3日
【字号:
  本报讯  作为一家人,面对困难时大家应该共同承担,相互帮助。可一位70多岁的王老太和自己的儿媳妇之间因为儿子巨额医药费产生矛盾,一度闹得仇人相向。

  老人的儿子是个下岗职工,2006年又得了脑淤血,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有一个孩子,在上小学。儿媳妇李女士为了照顾丈夫一直在家,没有工作。一家人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生活很困难。他们现在住在婆婆的房子里,而且婆婆还每月从自己的1000多元的退休金中拿出400元贴补儿子家。

  可是近日,王老太太的儿子再次发病住院,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家穷的李女士拿不出这笔钱,于是就找到婆婆,让她能出医药费。可王老太太已经70多岁了,把自己的房子给儿子后,一直住在女儿家,也没什么积蓄。面对要钱的儿媳,老人很生气,要求他们把房子还给自己,然后再由她来付医药费。但儿媳一口回绝。“我一直是在照顾你儿子,减轻你们家的负担。现在我们实在是遇上困难了,你也应该帮下忙的。”李女士也有自己的想法。听了儿媳的话,老人又气又伤心。“我也没有抚养儿子的义务,我每月给你们400元,房子你们住着,现在你还要我出医药费,你哪有尽到做子女的义务。”两个人在言语上起了冲突,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方面是儿子因为交不起医药费,迟迟不能治病,一方面儿媳又吵着要钱,老人一气之下,要把儿媳赶出她的房子。

  随后,李女士求助于五里墩司法所,希望他她们能帮助解决问题。司法所人员劝说双方,“都是一家人,应该和和睦睦,面对困难互相帮助,共同渡度过难关。”王老太在劝说下消气,同意不再要回房子,儿子的医药费由婆媳共同想办法解决。一场家庭矛盾终被化解。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地址:沿河路111号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建设与维护: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技术支持: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