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至25日,市“法治合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市领导杨思松、邹吉昌、卢仕仁、王明杰带队,对三县四区的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市司法局领导沈自怀、耿广成、李虹、傅明以及法制宣传处同志参加了督查活动。
督查中,督查组重点检查了三县四区启动“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建立,创建示范点建设,舆论宣传和“法治广场”建设以及经费保障等情况。 在各县区,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仔细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示范点等形式进行了全面的督查。督查组认为,我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有力,典型示范引路,创建工作开局良好,活动方案的实施进展顺利,创建工作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截止到7月上旬,三县四区全部高规格启动法治创建工作。二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各县区都及时成立高规格的创建领导小组,由县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并下发创建考评办法。三是典型带动、保障有力。通过培养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通过拨付专项经费和纳入财政预算等形式,建立了创建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各县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思松在督查中就进一步做好法治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抓重点,具体就是抓重点人员、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二是抓平台,要抓好“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建设,抓好创建工作机制的运转。三是抓创新,抓创建形式、模式、手段和内容的创新。四是抓宣传,抓宣传形式、宣传效果。市领导同时要求各县区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扎实做好法治创建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明年全国“五五”普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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