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张圩农场党委、局直属党委,机关各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学组发〔2009〕17号)要求,现就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告一段落时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是贯彻群众路线、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目的是真实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开展群众满意测评的目的,充分重视测评结果的启示作用,把满意度测评作为确保活动实效的有力抓手。为此,要努力在客观全面了解掌握活动情况上下功夫,在对活动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上下功夫,切忌攀比测评结果,片面追求“得高分”。
二、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人员的范围
参加市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人员范围是: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监狱劳教干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代表,各县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的内容主要是对市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同时,也进一步收集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和建议。测评主要采取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四、切实加强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领导
局活动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局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并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上张圩农场党委按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要注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范围、测评内容和方式。
附:市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六指导检查组
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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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不太
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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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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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意见建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