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构简介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中心 内刊简报
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登陆浏览人民网"合肥政法"网页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148之窗 - 以案说法  -正文
该不该申请停止治疗?
文章来源:市148指挥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6日
【字号:
  前不久,王先生的父亲出了车祸,随即被送到医院治疗。可是,由于伤势严重,伤者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着。由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保险公司没有及时介入,王先生和家人只得掏钱帮父亲治疗。但由于家庭条件不太好,王先生已拿不出更多钱了。考虑到父亲的情况很差,“连植物人的可能性都不大,没有治疗价值了。”王先生和家人打算放弃治疗。不过,向医院申请停止药物治疗后,医院方面要王先生签字认可。对此,王先生拿不准,“签字后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148值班律师苏义飞观点:律师建议王先生不应该签字。如果确实没钱,也不要做出其他举动,特别是不要做出放弃的举动。因为事故责任认定后,伤者的治疗费用会有相应的责任方承担。如果此时王先生签字停止治疗,责任将会发生转移。所以在情况下,对王先生和家人而言,无作为比有座位更好。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地址:沿河路111号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建设与维护: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技术支持: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