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  合肥市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机构简介 动态信息 政策法规 网上办事 互动中心 内刊简报
关于印发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干部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登陆浏览人民网"合肥政法"网页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148之窗 - 以案说法  -正文
能否起诉 第三者追责?
文章来源:市148指挥中心 作者: 发布日期:2010年01月20日
【字号:
  小陈感觉快要崩溃了。原来,和他生活了十多年的结发妻子与网友产生了婚外情。一怒之下,小陈决定离婚。可是,在法院,想到两个可爱的孩子和美满的家庭,小陈从心底又不愿意离婚了。而且,老婆当面道歉,也屡屡说很悔恨,希望能挽救这段婚姻。
  小陈想问,通过法律途径能不能追究到第三者责任,能不能让他坐牢?
  148值班律师苏义飞观点:小陈老婆与网友的行为是婚外情,仅在道德上受到谴责,在法律不受惩罚。建议,如果小陈夫妇能够互相谅解,那就把这件事情忘掉,好好生活,毕竟对孩子有好处。如果小陈无法忘记,夫妻感情破裂,那就尽早离婚,久拖不决也很痛苦。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地址:沿河路111号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建设与维护:合肥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技术支持:航天四创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