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民意,客观、全面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果,根据市委活动办的要求,市律师协会在1月29日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下发《关于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合律党〔2010〕3号),及时布置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 此次参加满意度测评的人员包括律协党委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律师党员、非律师党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等。测评过程中,市律协认真听取他们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意见和建议。测评共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148份,收回147份,占回收评议表总数的99.32%,其中满意评价143份,比较满意评价4份,分别占参评总人数的97.28%和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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