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和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共同授予市法律援助中心“安徽省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法律援助中心自1996年成立以来,始终把为广大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内容。2002年7月,为贯彻实施《合肥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妇联设立“合肥市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站”,为妇女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承办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并对市妇联交办的典型侵权案件给予法律援助。仅2009年,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到维护妇女权益的民事案件就达到156件、刑事案件20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群体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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