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政策法规监狱劳教普法之窗基层工作律师之窗公证园地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纪检监察司法鉴定队伍建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队伍建设-政工工作
关于马家柱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治部 作者: 发布日期:

 

合司党[2008]22号

 

局机关各处室,市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2008年9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

     马家柱同志由市劳动教养管理所调到市司法局机关,任局党委秘书(副科级)。

 

 

二○○八年九月一日

 

抄报: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

发:县区司法局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热点内容
·关于卫爱富同志工作职务...
·关于王洪三同志工作职务...
·合肥市司法局荣获“全省...
·我局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
·我局组织人员到滨湖新区...
  最新内容
·我局参加合肥市政法系...
·[图文]市司法局律师...
·司法行政工作要积极为...
·[图文]桑榆之旅看改...
·[图文]谈理想 抒感...
访问人数: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