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司党[2008]21号
局机关各处室,市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2008年8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
万立娟同志任局司法考试处处长,免去其律师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袁学康同志任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局党委秘书职务;
张艳清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乃元同志任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夏 军同志任局基层工作管理处副处长;
吴 东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崔 旭同志任局“1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主任科员;
邹万方同志任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蒋 俊同志任局公证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周力群同志任局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万立娟、袁学康、张艳清、王乃元、夏军等五名同志所任职务实行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九月一日
发:县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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