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司党[2008]20号
关于黎达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上张圩农场党委:
2007年6月20日,黎达、赵洪琦、张锦鹏、孙建文、朱春岭、殷保柱、马家柱等七名同志,经竞争上岗提任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任职试用一年期已满,经考察确认以上七名同志试用合格,同意按期正式任用。
黎 达同志任合肥市义城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
赵洪琦同志任合肥市义城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
张锦鹏同志任合肥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监区长;
孙建文同志任合肥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
朱春岭同志任合肥市劳教所一大队副大队长;
殷保柱同志任合肥市劳教所四大队副大队长;
马家柱同志任合肥市劳教所二大队副教导员。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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