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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 陈洋 弱势群体“保护神”
文章来源:2008年7月16日安徽日报  作者:李晓群  发布日期:

    十余年来,他奔波在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的一线,为2万余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安徽日报】:陈洋  弱势群体“保护神”

 

    陈洋,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先后荣获 “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

■ 本报记者 李晓群

    去年1月18日上午,陈洋一上班就发现有二三十名农民工等在办公室门口,农民工代表袁玉发介绍:他们共32人,均是农民工,自2005年10月一直在六安一建公司的合肥市大杨镇建筑工地上打工,工程结束后,六安一建公司迟迟未能付清他们的工资。迫于无奈,袁玉发等人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

    面对焦急的农民工,陈洋立即赶到六安一建公司项目部,向项目负责人详细解释了国家在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政策规定,希望公司尽快履行义务。之后,陈洋又找到工程建设单位大杨镇政府,希望镇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经过多次奔走协调,10多天后,在陈洋的现场监督下,该公司向袁玉发等32人发放了拖欠的工资,众多农民工兄弟带着喜悦踏上返乡之路。

    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的讨要工资及劳动争议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03年8月20日,在陈洋的参与下,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就与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的法律援助中心签署了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并开通了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的绿色通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陈洋和同事们的建议下,合肥市司法局于2004年5月制定了《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一方面对法律援助的范围作了适度的扩大,另一方面也便于接待人员快速高效的依法审查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援助案件受理范围》的实施使更多的弱势群体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都能够受惠于法律援助。在合肥,法律援助已实实在在地走进了贫弱群体的生活。

    为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在陈洋的努力下,法援中心于2003年7月成立残疾人工作处,七个县区同时成立法援残疾人工作站,并招募组建志愿者队伍,使合肥市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基本建立。每月法援中心都指派8位法援律师赴工作站驻点值班,现场接待残疾群众的涉法咨询,为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10余年来,陈洋把扶危济困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把依法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以执著的敬业精神和优良的作风赢得了受援人的尊重。陈洋和他所在的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弱群众撑起了一片亮丽的蓝天。

【人物感言】

     每当看到紧皱着眉头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展现出一张张笑脸,那一刻是最令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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