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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律师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日期:

各律师事务所: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0级地震,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给灾区的同胞们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震撼着每个人的心灵。在全国人民心系灾区奉献爱心之际,合肥律师十分关心地震灾情,他们积极响应市律协发出的“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的紧急通知”号召,向灾区人民伸出爱心援助之手,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短短的几天时间,市律协就收到了65家律师事务所和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701人爱心捐款,总计人民币345776.2元。现将向汶川地区赈灾捐款名单及金额公示如下:

    一、分管领导及律师管理处(市律协秘书处):李虹600元、万立娟500元、张涛400元、夏军400元、张艳400元。(另:分管领导及律管处人员已参加党政机关组织的捐款,此为二次捐款)。

    二、市律协会长、副会长:黄华孝600元、陈锡林500元、鲍进1000元、王亚林1000元、郑德权1000元、孙素明5000元、耿鹏1000元。(黄华孝会长已参加党政机关组织的捐款,此为二次捐款)。

    三、市律协顾问:李益如5000元、雷延平5000元、陈有志2000元、周世虹10000元。

    四、各律师事务所:

1、安徽众城高昕律师事务所(24700元)。

(备注:吕淮波已向省律协捐款5000元)。

其中:所1000元;赖莉5000元、刘静洁5000元、孙潮群5000元、储湛500元、刘春500元、孙绪200元、史晓云200元、朱程200元、徐经坤200元、韦大文200元、葛长义200元、孟勇200元、程泉200元、冉静200元、屈建华200元、梁旭波200元。

内勤人员:周敏200元、杨萍100元、王应蛟100元、金锡忠100元。

2、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20000元)

安超5000元、李勇5000元、戴玉满5000元、盖晓峰5000元。

3、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16800元)

(备注:高鹏已捐中国红十字会10000元) 

朱明5000元、高峰5000元、范斌5000元、聂新胜500元、翟敏200元、王静300元、阮永兆200元、章松柏200元、杨求文200元、夏华200元。

4、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14600元)

其中:所2000元;檀传中1200元、陈长志800元、吴师斌500元、张华平400元、沈国庆400元、王建坤400元、张圣俊400元、张先金400元、吴招娣400元、杨守源400元、马利宏300元、陈文贵200元、李军200元、方庆涛200元、吴兆前200元、李同利200元、王金霞200元、薛潮平200元;马向红(已不执业)200元;实习人员,董彬阳100元、童阳100元、方世胜100元、童劲松100元。

5、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10300元)

宋小林5000元、杨庆斌500元、郭明500元、刘林500元、陈晨300元、丁有勇300元、杜非200元、张行春200元、张鹏200元、何的明200元、胡光标200元、杨会余200元、杨宽200元、何泽海200元、崔丽琨200元、韩永嵘200元、王强200元、何海蓉200元、林沈节100元、彭举100元、唐智君100元、姚丽100元、王忠平100元、刘少军100元、周友鑫100元、毕媛媛100元。

6、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10100元)

其中:所3000元;章剑平3000元、林晓静500元、杨芳彦200元、卜训义200元、白国亚2000元、陈亚东200元、李海200元、王平200元、方兆水200元、张锐200元、查宏200元。

7、安徽永信人律师事务所(8881.20元)

王宁1000元、刘端良1000元、葛长金2000元、丁春泉500元、孙勇500元、张询书200元、李勇300元、赵义华500元、赵永英1000元、胡健苗100元、鹿涛300元、周兵300元、方郁20元、刘长林100元、孔德安10元;内勤:刘平51.2元。

8、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8400元)

其中:所2000元;陆铭1000元、沈杰1000元、张修敏1000元、汪涧明1000元、娄尔玉1000元、邹朝华200元、邵贤君200元、李萍200元、叶爱群200元、夏扬200元、唐伟200元、尚益菊200元。

9、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8000元)

刘和涛1000元、邓双军200元、褚道成1000元、龚英亮500元、张玉文200元、卜文革500元、张梅200元、王华兵100元、王成磊100元、方晓100元、闫法顺100元、张丽100元、凌胜英 500元、董卫华200元、张然峰500元、倪寿敏200元、陈亭1000元、王暐200元、周权宝200元、许青森200元、杨静300元、章厚平200元、汪浩200元、吴晓源200元。

10、安徽同业律师事务所(7800)

其中:所1000元;张家稳500元、樊明宝500元、候小林200元、陈永同200、毛立新200元、周俊200元。

11、安徽杰创律师事务所(7200元)

其中:所1000元;马健200元、蔡景文200元、朱凌青200元、卫兵200元、郑学峰200元、赵振乾200元、包旻200元、马爽200元、魏登燕200元、曹琴200元、路璐200元、章海荣200元、聂建平200元、徐虎200元、钱晓军200元、朱立海200元、卞真付200元、范士明200元、张晓昀200元、王圣扬200元、吕斌200元、陈颖洲200元、余经林200元、袁敏淑200元、陈洁淼200元、刘艳芳200元、於恒强200元、汪莉200元、周少元200元、陈宏光200元、毕金平200元。

12、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7150元)

其中:所1000元;凯安所爱心基金700元;唐曙1000元、黄迎春1000元、解青500元、彭昆500元、栾如智500元、朱波300元、许庆胜300元、胡鹤凌200元、张文胜100元、孙业康200元、王昊100元、黄静50元、岳胜200元、黄多忠200元、谢长安200元、钱媛50元、陈学娟50元。

13、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6600元)(注:周世虹已向省律协捐款10000元)

其中:所2000元;何宗友1000元、郑文1000元、孙森1000元、许华满200元、史东洋200元、吴刚200元、盛强200元、许鸣华200元、李茂林200元、彭学斌300元、王永平100元。

14、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6000元)

其中:所1000元;孙舒维200元、江海俊200元、赵振龙200元、王汉波200元、许文春200元、杨勇200元、张雪松200元、陈德华200元、杨硕200元、陈荣200元、李民200元、郭强200元、唐勇200元、管怀金200元、李珍德200元、李若愚200元、庙加艳200元、沈锋200元、许憬200元、郭军200元。

15、安徽见谛律师事务所(5800元)

其中:所3000元;杜家勤1000元、魏安500元、杨玲玲500元、刘东峰200元、钱士梅200元、袁国音200元。内勤:马明婷200元。

16、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5600元)

周辉500元、谭家才500元、孙侠400元、杜怀苏400元、许家斌600元、唐芬500元、潘孝坤500元、薛海忠400元、周林100元、马华平400元、张修学600元、孙宏翠400元、项娟100元、陆儒100元、侯琳100元。

17、安徽元太律师事务所(5500元);

其中:所2000元;董劲松1200元、张朋1000元、刘勇200元、闫献林200元、孙艳芳100元、王立新100元、李琳100元、张蕾100元、徐梅春200元、吴艳红100元、唐锦娟100元。内勤:罗三勤100元。

18、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5415元)

桂冰1500元、谢银久1000元、甄传宝200元、胡世友200元、倪学军1000元、陈发俊500元、尹若亮200元、樊家杰200元、章文兵200元、陈先超215元、周成200元。

19、安徽原声律师事务所(5400元)

其中:所1500元;何钧生500元、邱厚生300元、王克祥200元、傅成林200元、罗仁国200元、吴业全200元、董道林200元、童助旭200元、周干200元、李军300元、杨春200元、张德霞200元、吴剑200元、靳兵200元、夏泽文200元、叶小青200元、张林林200元。

20、安徽华衡律师事务所(5200元)

其中:所1000元;汪昌玉2000元、蒋庆峰1000元、欧阳永辉300元、孙广华200元、庞四旺200元、宣善德200元、左先胜200元、杨勇100元。

21、安徽华洋邦乘律师事务所(5100元),(注:吴忠红已向红十字会捐款3000元)

董方明1000元、王拥军1000元、孙宏旗500元、聂结彬500元、孙世宏500元、白顺阶500元、林淼500元、许子庆100元、李诚100元、李海燕100元、郭磊100元、王锐100元。内勤:王珍100元。

22、安徽博时律师事务所(5000元)

其中:所2000元;艾劲峰1000元、宣善传200元、章维健200元、唐伟200元、陶强200元、褚进海200元、师燕飞200元、王运健200元、邵辉200元、张红伟200元、杨冬兵200元。

23、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5000元)

其中:所2500元;谭丛林500元、范文彬500元、朱亚500元、胡维国500元、李涛500元。

24、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4800元)

其中:所1000元;晋红兵200元、邓兰美200元、胡先山200元、赵鹏200元、郭雪礼200元、奚兵200元、卜永新200元、邵建云200元、明继武200元、柳丽200元、姜长林200元、陈恒琴200元、项勇200元、徐国盛200元、张广义200元、解正牛200元、喻琪200元、王文生200元、丁秀清200元。

25、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4800元)

其中:所1000元;欧明杰1000元、丁天水300元、刘辉200元、张平200元、郝朝礼200元、夏云飞200元、王秀芬200元、张明200元、陈康200元、高从武200元、薛跃文200元、陆军200元、王玉峰200元、郭治龙200元、彭华100元。

26、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4700元)

其中:所1000元;范承国1000元、冯家稳200元、黄祥200元、闰灯200元、李道虎200元、喻钧禾200元、柳养生200元、乔天200元、张建成200元、王克康200元、陶庆炳200元、费美玲100元、葛松柏100元、倪寒芬100元、王波100元、陶玉祥100元、张会100元、尹中权100元。

27、安徽首安律师事务所(4700元)

其中:所1500元;管守安1000元、陈建宏200元、王继忠200元、舒炳麟200元、卢忠兴200元、文金平200元、周梅200元、庄强100元、刘波100元、许兰100元、陈芝100元、刘海军100元;内勤:董娜佳500。

28、安徽天地缘律师事务所(4600元)

徐达勋1000元、王友根1000、李应华1000、韩登言400、周金文200、李中兵200、秦玲200、杨志仁200、崔明伍200、宋涛200。

29、安徽理扬律师事务所(4400元)

其中:所2000元;何和1000元、刘玉瑾200元、何克竣200元、李斌辉200元、许继光200元、宋立新200元、钱伟200元、石飞龙200元。

30、安徽广任律师事务所(4400元)

彭明1000元、桑鸿志及爱人1000元、马青400元、赵武300元、胡长荣200元、叶莉200元、徐春雷200元、徐金凤200元、孙传清200元、刘荣春200元、高军100元、孙效兰100元、孟凡伍100元、内勤:陈环200元

31、安徽天德律师事务所(4000元)

其中:所1000元;陆芝云300元、高林300元、孙凤桐300元、叶平300元、高一平300元、蔡晓菊200元、蒋力200元、姜华200元、李学垠200元、倪世文200元。

32、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4000元)

其中:所1000元;张华银500元、鲍广春200元、周彬200元、张彬200元、宋军200元、胡波200元、钟锐生200元、吴小刚200元、边建华200元、张蕾蕾200元、周红200元、黄成义/李立媛400元、刘平100元。

33、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4000元)

李成华500元、王克生400元、梁国庆300元、李益300元、张鹏200元、周磊200元、李昌根200元、武新泉200元、宋良庆200元、张胜200元、胡剑200元、潘国军200元、刘大军200元、张晓静200元、韩宏直200元、祝恺夫100元;实习人员:陈永庆100元、陶沿生50元;内勤:朱鸿50元

34、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3950元)

其中:所1000元;李涛200元、黄乔英300元、徐东晖200元、余峻200元、陈开祥200元、王明红200元、许孝华200元、黄兆霞200元、吴文红200元、王文静50元。

35、安徽权桢律师事务所(3800元)(注:捐款人希望款项用于救助灾区小学生)。

其中:所1000元;王正权1000元、王波1000元、王士美200元、李军200元、严高上200元、张少辉200元。

36、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3800元)

其中:所1000元;殷平勇500元、胡海500元、梅应全200元、王俊200元、杜飞200元、曹寒200元、崔伟200元、周琳200元、杨伟200元、侯鹏100元、方东100元、滕晓勇100元、聂广福100元。

37、北京中济合肥分所(3800元)

其中:所2000元;何丽君500元、徐英400元、马长征400元、张勇200元、郭建华100元、王锐100元、曹安成100元。

38、安徽禾森律师事务所(3750元)(注:吴代丽、刘傲冰、陈功发已向红十字会各捐200元)。

其中:所1000元;周闻500元、李健500元、刘和生500元、王旭东300元、胡坤200元、宣艳萍200元、张春姐100元、杨春泉100元、陆勇100元、卢光华100元、左鹏100元、王丁50元。

39、安徽百商律师事务所(3420元)

其中:所1000元;孙青龙1000元、操乐翔200元、张伟东200元、薛文龙200元、张雪青200元、刘大元200元、汪明200元、赵保杼200元;内勤:20元。

40、安徽中鼎律师事务所(3400元)

其中:所1000元;费永庆400、夏国安200、樊传斌200、姚玲玲200、吴伟200、史传宝200、李胜200、黄谋珊200、吴杨200、费永庆200、吴杨200、丁建民200、程东安200。

41、安徽见理律师事务所(3200元)

其中:所1000元;吴子全1000元、陈俊200元、吴正锦200元、冯静200元、王国存200元、朱保平200元、吴学静200元。

42、安徽万世律师事务所(3000元)

其中:所1000元;任长青200元、方茂宏200元、黄椽中200元、钱骏200元、王昭文200元、王法200元、张雪峰100元(二次捐款)、孙维安200元、李锐200元、卫功法200元、李彤林100元(二次捐款)。

43、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2800元)

其中:所1000元;冯江山200元、王国友200元、陈效200元、何进200元、黄有志200元、黄慧琴200元、王晖200元、万云涛200元、钱德关200元。

44、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2800元)

其中:所1000元;汪竹青200元、杨育林200元、许成玉200元、程春200元、俞新战200元、孙家淮200元、孙其彬200元、余志峰200元、王夏放200元。

45、安徽振信律师事务所(2800元)

其中:所1000元;陈勇500元、孙予皖200元、葛圩200元、李俊200元、李和久200元、蒯晶100元、宁侠玲400元。

46、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2800元)

其中:所1000元;卜寿丰1000元、陶庆怀200元、樊传好200元、杨多法200元、史军200元

47、安徽嘉元律师事务所(2700元)(注:其中解正林,杨群,陈良法先前已分别捐款100元、500元、100元)

其中:所1000元;方志武300元、韩晓普200元、解正林200元、杨群200元、陈良法200元、龚丽娟200元、孙伟200元、刘炎200元。

48、安徽陈有志律师事务所(2400元)

孟晓勇200元、高明生100元;实习人员:姜俊50元;内勤:汪艳50元。

49、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2400元)

宋争豪100元、沈世斌100元、杨海军100元、刘钊200元、梁洪国800元、张升武100元。

50、安徽林达律师事务所(2300元)(注:事务所已向红十字会捐款1000元)

林全松500元、孟祥根500元、张德源200元、陶良谊200元、巩玲200元、高远100元、朱俊峰200元、张亚200元、罗勤100元。实习人员:李寄100元。

51、安徽威名律师事务所(2300元)

其中:所1000元;杨苏200元、赵平选200元、史晋200元、方叶平200元、姜保贞200元、王家彩100元、王琳霞100元、张静100元。

52、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2200元)

其中:所1000元;曹冬梅200元、许福昌200元、陈晓东200元、徐联峰200元、霍晓东200元、朱彦强200元。

53、安徽怀仁律师事务所(2100元)

其中:所1000元;朱进200元、章继红200元、鲍龙200元、张国兴200元、夏传宝200元、赵聪50元。内勤:胡萍50元。

54、安徽征宇律师事务所(2000元)

其中:所1000元;金有平200元、吴家保200元、陈义源200元、葛玉忠200元、许克金200元。

55、安徽胜悦律师事务所(2000元)

其中:所1000元;倪有良400元、孙礼锐200元、于长江200元、曾凡千200元。

56、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2000元)(注:律师个人已向包河区民政局捐款共计2300元)此次所捐2000元。

57、安徽庐东律师事务所(1960元)

李丰升1200元、史道聪200元、王明200元、黄发蒙200元、於孝林100元、李清50元、周大勇(驾驶员)10元

58、安徽奥成律师事务所(1800元)

其中:所1000元;孙仁业200元、林超200元、李震200元、储德军200元。

59、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1400元)

曹采峰1000元、陶善武200元、张玉保200元。

60、安徽黄山松律师事务所(1250元)

李振兰500元、宇汝斌200元、周荣春100元、段美传100元、陈守席100元、唐长生100元、董光品100元、严宝生50元。

61、安徽正茂律师事务所(1200元)

陈郁松200元、杜小明200元、甄长水200元、陈大川200元、程家伟200元、刘永利200元。

62、安徽庐州律师事务所(1100元)

牛和勇200元、阮一文200元、郑宏伟200元、陈顺200元、刘明银100元、张承志100元、裴培100元。

63、安徽安融信律师事务所(1000元)

汤震宇600元、曹冰露200元、黄文清100元、张杰100元。

64、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200元)(注:已参加包河区司法局捐款2600元)吴晴川200元

65、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1000元)注:中心其他人员参加党政机关组织的捐款。

刘滔1000元(此为二次捐款)。

66、安徽易尚律师事务所,直接向省律协转帐捐款2300元。

 

备注:  1、安徽事茂律师事务所参加包河区司法局捐款2400元;

2、安徽皖国泰律师事务所参加肥西县司法局捐款810元;

3、安徽人杰所律师事务所参加肥西县司法局捐款750元。

(此前人杰所李发明、杨俊两位律师已向灾区汇款800元)。

 

 

 

 

合肥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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