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蜀山区司法局井岗司法所受到省司法厅表彰,被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2007年度,井岗司法所能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协调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启动社区矫正,积极参与社区(村)事务管理,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