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下称《办法》)自去年9月底起开始草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历经半年之久,经4月7日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下发实施。从此,市局对考评系统内的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有了依据的标尺。 《办法》分八章三十二条,外加五个附件,旨在加强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有效的评价各单位年度工作绩效,推进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2008年起,市局将依据此《办法》对三县四区司法局,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队伍建设”、“信息、调研与信息化建设”、“业务工作”等多项一级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