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7年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于2008年3月11日-3月20日(星期六、日休息)携带准考证及资格证书工本费35元到合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