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履行好法律援助各项职能。2008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援助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查、严格审批、全面监督;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让法律援助成为弱势群体的坚强后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办案数量力争在2007年的基础上递增20%;做好司法鉴定援助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肥市司法鉴定援助备忘》,规范司法鉴定援助程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典型案例,结合《条例》的具体内容对法律援助进行深入宣传,扩大《条例》的认知范围和程度,尤其是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具体范围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继续编办简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及经验的交流;充实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网页内容,将其建设为市民了解合肥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窗口;积极和其他部门合作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针对有关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面。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孙书记批示精神,在总结2006年、2007年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联合主流媒体,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募集志愿律师,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制宣传工作,农民工维权工作做到工作常态与专项活动相结合、法律咨询和普法相结合、维权工作和教育防范相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指导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各县、区都已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为此,加强指导现有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将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要采取有效的工作方法,吸引人才并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争取落实足够业务经费和财政补贴,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和物质保障。
五、加强和完善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继续开展、探索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镇、进监狱和劳教场所的“三个推进”活动,进一步方便弱势群体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及时掌握和总结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情况,探索一条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
六、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律师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组建律师志愿团,以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受援人的意愿为基础,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制度。
七、坚持开展每周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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