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9日闭幕的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中,省司法厅表彰了一批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我市肥东县司法局、合肥市劳教所政治处、合肥市包河区司法局大圩司法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苗永刚、盛敏、张彪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鲍进、邹多旭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