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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法律六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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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普办发[2007]9号

 

各县区(开发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现将《合肥市“法律六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法律六进”工作的落实,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活动方案。各地各部门具体活动方案请及时报市普法办。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司法局

                 合肥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肥市“法律六进”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五五”普法规划,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市民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皖司通〔2006〕88号文件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主要是对党政群众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增强各级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健全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把学法内容纳入机关学习计划,完善学法培训、登记备案等制度;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开辟学法专栏;丰富公职人员学法内容,坚持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律和学习与本机关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职资格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引导机关公务员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争当“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2、开展“法律进乡村”,主要是对农村乡镇、村的干部和村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提高广大农民法律素质,加快农村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三县要在电视台或广播电台开辟一个面向农民的普法专题节目,每个乡镇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橱,每个村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普遍培训村“两委”负责人,积极培养农村普法骨干。

3、开展“法律进社区”,主要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突出抓好青少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学法用法意识,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新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实现“六个一”:即每个社区有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有一个法律图书橱,有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立一个居民普法学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每个县区要建立一个公益普法活动场所。

4、开展“法律进学校”,主要是对中学生和有接受能力的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抓好青少年学法守法习惯的培养,促进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教育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建设,真正做到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拓展,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实践,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的教育合力;抓好《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在青少年学生中播映《预防青少年犯罪—救救孩子》专题片等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活动。每个县区要创建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   

5、开展“法律进企业”,主要是通过学法用法,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树立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各类企业(含民营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学法制度;落实“五五”普法教材。要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企业网站中要创办职工法制教育网校或设置职工学法专栏,开通“职工维权热线”;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6、开展“法律进单位”,主要是对从事服务业的银行、商场、客运、电信、医院等具有服务职的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健全各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积极开展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创新形式,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宣传栏、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制度、依法进行管理,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全市所有公园、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

三、方法措施

1、加强“法律六进”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其学法用法带头作用。各县区要普遍建立和充实“五五”普法讲师团,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专家学者参加讲师团工作,每个县区至少要建立一个10—20人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要培训一批懂法律、善宣传、有热情的普法骨干,即每个市直机关至少要有2名学法带头人;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有5名法律明白人;每个社区至少要有3名普法热心人;每个学校至少要有1名法制副校长或1名法制辅导员;每个企业至少要有2名学法辅导员;每个单位至少要有2名法制宣传员;并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合肥市“五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后,除完成规定的宣讲任务外,每年至少到三县乡镇举办法制讲座6场,每个县两场,具体乡镇由各县自定。  2、扩大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培育社区和企业法治文化。各县区要充分认识法制文艺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特殊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地区资源,充分发挥各类业余文艺队伍的作用,利用“三下乡”和各类节点老百姓爱看戏的传统习惯,开展送法制文艺到乡镇、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利用我市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院线为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一个放映点,融入农村文化建设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完善“法律六进”联动机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在“五五”普法期间,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要联系两个以上行政村或社区,每年给所联系的村和社区上法制辅导课不得少于2次,送法律书籍不得少于30册。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编印“新农村建设系列读本”—《法律知识学习与应用》一万册,免费统一发放到各乡镇、行政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要大力开展对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学习教育,两年内要把《劳动合同法》宣讲到全市大中型企业,并开展必要的辅导和培训。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送法到工地活动,每年送法到工地不得少于两次。三个开发区年内要开展一次较大规模送法到企业活动,给区内每家企业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不得少于两本。

4、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2008年组织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统一考试;2009年组织全市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统一考试,并将考试成绩在本单位公示。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执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待岗学法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5、大力开展对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产权保护和禁毒法制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2007〕27号文件和省厅〔2007〕39号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要求,大张旗鼓地掀起学习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热潮。各县区(含开发区)和市直机关要把物权法列入“五五”普法重要内容,今年内要举办一次领导干部学习“物权法”专题讲座,安排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既要运用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传统手段,又要制作宣传展板,深入社区和群众结集比较多的场所,为群众释疑解惑,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物权法学习宣传活动。并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把物权法作为重要内容。全市拟在2008年下半年举办学习物权法知识竞赛。通过学习宣传,使公民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尊重他人的合法财产和相关物权,预防和减少财产纠纷;学会运用物权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利。

6、加强“法律六进”阵地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全市所有机关、企业、学校和乡镇的电子屏、宣传栏都要融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三县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法律六进”专题节目和栏目;城区(含开发区)每个街道在有条件的小区要安装两块以上“法律六进”灯箱媒体,丰富“法律进社区”的内容和形式。

本活动自2006年12月起开展到2010年结束。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市普法办将协同有关部门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将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重要内容。

四、组织领导

“法律六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负责“法律六进”活动指导和协调,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本部门优势,积极参与,认真履职,分级建立牵头联办机制。其中“法律进机关”的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直工委;“法律进乡村”为市农委、市民政局;“法律进社区”为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律进学校”为市教育局、团市委;“法律进企业”为市工商局、市经委、市建委;“法律进单位”为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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