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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律师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日期:

    请2006年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于2007年2月27日-3月9日(星期六、日休息)携带准考证到合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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