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政策法规
|
监狱劳教
|
普法之窗
|
基层工作
|
律师之窗
|
公证园地
|
法律援助
|
司法考试
|
纪检监察
|
司法鉴定
|
队伍建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栏目
-
网站公告
关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律师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日期:
请2006年申报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于2007年2月27日-3月9日(星期六、日休息)携带准考证到合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合肥市司法局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
打印该页
】【
关闭窗口
】
热点内容
·
关于授予安徽众城高昕律...
·
合肥市首批诚信律师事务...
·
关于聘请刘国年等37名...
·
2005年度合肥市律师...
·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
最新内容
·
合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
·
合肥市2008年度律...
·
关于开展律师服务质量...
·
合肥市律师行业等级诚...
·
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网站地图
|
全文检索
|
联系我们
访问人数: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