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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玉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政治部 作者: 发布日期:

上张圩农场党委: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2007年11月2日会议研究同意:

高玉汉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一监区教导员,免去其市义城监狱狱政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震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二监区监区长,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职务;

郭勇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三监区教导员,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孙维强同志任市义城监狱监管区教导员,免去其市义城监狱生卫科副科长职务;

杨卫东同志任市劳教所医院院长,免去其市劳教所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雨龙同志任市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劳教所入所队副队长职务;

管建法同志任市劳教所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劳教所一大队副教导员职务;

吴明元同志任市义城监狱财务科副科长;

陆勤文同志任市义城监狱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市义城监狱医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劲松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监区长;

赵忠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

张良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二监区副教导员,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三监区副主任科员职务;

卫勇同志任市义城监狱三监区副教导员;

赵六春同志任市义城监狱四监区副教导员;

刘建设同志任市劳教所办公室副主任;

陈婧同志任市劳教所政治处副主任;

周少华同志任市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

何晓东同志任市劳教所生卫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劳教所管理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高恒彪同志任市劳教所生卫科副科长;

徐志刚同志任市劳教所一大队副教导员;

沈宏林同志任市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

徐文莹同志任市劳教所四大队副教导员;

崔进军同志任市义城监狱狱政科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职务;

苏义方同志任市劳教所法制科科长,免去其市劳教所四大队教导员职务;

姜波同志任市劳教所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劳教所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德斌同志任市义城监狱生卫科副科长,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职务;

孙金刚同志任市义城监狱入监区副监区长,免去其市义城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职务;

刘绍纯同志任市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劳教所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杨玉枝同志任市劳教所警戒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劳教所四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马家柱同志任市劳教所二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市劳教所警戒科副科长职务;

郭超同志任市劳教所四大队副教导员,免去其市劳教所二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周大伦同志市义城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职务,调市义城监狱办公室工作;

免去葛宜荣同志市义城监狱监管区副教导员职务;

免去梁端选同志市劳教所警戒科副科长职务,调市劳教所法制科工作;

免去王勇同志市义城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职务,调市劳教所入所队工作。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玉汉、赵震、郭勇、孙维强、杨卫东、胡雨龙、管建法、吴明元、陆勤文、刘劲松、赵忠、张良、卫勇、赵六春、刘建设、陈婧、周少华、何晓东、高恒彪、徐志刚、沈宏林、徐文莹等二十二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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