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个体商贩,在打官司中需要银行提供的关于存钱取钱的记录做证据。法院开具了调查令,可银行就说没办法查,不予理睬。法院也没有办法。银行如此态度我该怎么办?请尽快回复。
回复:银行应当配合法院调查,但如果确实在技术上无法达到,也应该说明理由,如果按规定你无权调查,也应给与解释。如果银行有证据而不提供,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