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市司法局召开了合肥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会议,标志着这项酝酿已久的重要工作正式启动。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市编办领导、四区司法局长、区人事部门负责人、市、区公证处主任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傅明同志主持。
会议宣布了《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合肥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批复》、《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和安徽省合肥市衡正公证处的批复》及《市司法局关于公证人员调整和公证执业区域的通知》。高维强同志对我市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与会人员就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实施意见展开了讨论。会上,韦弋局长强调要加强对此次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掌握政策,明确资产界定,认真做好各项交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各区司法局和人事部门要配合市局做好公证人员的安置、调整以及公证档案的移交和管理等工作,确保在调整移交的过程中队伍不散、秩序不乱、业务不断,做到规范有序。
在此次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中,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关于“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的规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合肥市的经济发展、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人口、交通、便民等诸多因素,在原合肥市公证处和合肥市第二公证处的基础上成立安徽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和安徽省合肥市衡正公证处,同时撤销合肥市在城区内原设立的所有公证机构。新的公证机构自今年8月8日起正式承办公证业务。市属三县公证业务仍由三县公证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