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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两地社区矫正专家来肥“传经授宝”
文章来源:省司法厅 作者: 发布日期:

   (转自省司法厅) 4月24日至26日上午,警官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内气氛活跃,掌声阵阵。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江苏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应邀安排专家来肥授课,就两地社区矫正工作概况、运作流程、相关制度和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做法、体会等作了详细介绍,受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热烈欢迎。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为增进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了解,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熟悉业务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4月初,基层工作处向江苏、上海两地社区矫正业务部门发出邀请函,请专家来合肥传授工作经验、解疑答惑。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鲜事物,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尝试,是建立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要凸显刑法执行的本质属性,明确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建立一支专业的社区矫正队伍,充分发挥社团的帮教作用……”4月24日,上海市社区矫正办公室、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两名专家利用一天时间,系统介绍了上海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初步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实践思考,以及“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社区矫正体系建设思路。当天下午,采取提问解答的互动方式,参训学员就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衔接、管理、就业安置等问题向专家一一求教,得到认真回复。
    4月25日至26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常熟市街道司法所的相关同志围绕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的建立、矫正工作实务过程、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工作启示、硬件建设等问题,分别作了详尽的叙述。内容紧贴工作实际,极具实践指导意义。专家们还结合一些具体实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如何剖析矫正对象的犯罪心理和人格障碍,并针对他们生活中常见的行为和表现,进行心理矫正,对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博得听课学员的一致好评。
    此次专家授课的时间短、内容多、课题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学员们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学习不仅激发了我们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热情,而且有利于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有利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我们具体从事这项工作提供了借鉴,明确了要求。”

    各市司法局基层科(处)长,试点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司法所长及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同志共200多人参加了听课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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