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五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每年省级行政拨款400多万元
“四五”普法以来,各地妇联领导把普法工作作为履行妇联基本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五年来,在各地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实现了妇联系统普法工作的“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领导重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一是健全组织机制。截至2004年底,全国县以上妇联共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2400多个,基本形成了领导牵头、多部门合作、层层分级负责的网络化普法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吉林、黑龙江等省妇联把普法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体系,将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截至2004年底,每年由省级行政拨款的维权工作经费达402.77万元。
组织法制讲座11860场
妇联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的重点普法对象是妇联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殊妇女人群。 五年来,妇联系统抓领导干部学法日益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妇联普遍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每年确保至少举办1至2次法制讲座,大多数省区市妇联还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的岗前培训、任职和岗位培训,作为机关干部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以此激励和敦促干部自觉加强学法用法。河南、湖北等省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参加了全省组织的“四五”普法考试,取得优异成绩。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组织11860场县以上妇联领导干部普法讲座。 五年来,各级妇联多渠道、多角度抓青少年法制教育。一是依托儿童工作,在全国32万所家长学校、亲子学苑开设法制课,培训、提升家长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实施“安康计划”,帮助西部、贫困地区的儿童少年“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优化了儿童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二是依托教育基地。安徽、浙江等省妇联与有关部门联合,在少管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拓宽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渠道。三是依托执法检查、重大案件的查处。福建省妇联对多起女童性侵犯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并联合维权联席会有关成员单位对其中闽清、顺昌两起个案进行督办,同时,对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 五年来,各级妇联狠抓特殊人群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准确把握外来或外出务工人员的流动性,积极探索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普法工作模式,取得一定的成效。截至2004年底,参与综治的妇女群众自治组织数达到198532个,安置帮教157406人。
抽样调查为普法提供了客观数据
“四五”普法以来,全国妇联多次组织普法工作调研,其中最为突出的有两次抽样调查。一是2002年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名义开展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样本分布在北京等全国十个省区市的100个县市区,覆盖了6000名16岁至60岁的机关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此次调查为总结评价妇女法实施十年来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提供了基础资料。二是2004年全国妇联权益部、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开展的妇女法律素质和法律需求抽样调查。这次调查在河北等六省实施,涉及24个市县的4200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此次调查掌握了妇女普法工作现状和妇女实际法律需求,剖析了男女两性在学法用法途径、能力方面的差异和妇女法律素质存在的问题,为准确把握妇联“五五”普法工作的定位和方向提供了客观的数据和理论支持。
维权周一年一个主题
自2000年开始,全国妇联、司法部连续5年联合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月)活动,围绕大局,聚焦普法重点内容和妇女权益倾向性问题,一年一个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在全国上下打造了部门联手合作开展普法工作的品牌工程。2001年至2003年分别以宣传妇女法、婚姻法和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2004年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活动的重点,2005年则把“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确定为“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主题,2006年的主题是“妇女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开辟法制宣传的前沿阵地
“四五”普法期间,全国妇联以实施“维权行动计划”为切入点,将普法贯穿在维权工作实践的全过程。一是着重参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作。全国妇联将这一立法过程作为一个重要契机,在更高层面上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二是着重加强构建新的维权工作平台。经过几年的筹建工作,2005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正式挂牌,直接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和全国妇联反家暴热线“16838198”也同期正式开通。中心和热线的正式运行,为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前沿阵地。
推动出台1194件法律文件
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是学法、普法的目的。各地妇联结合实际,努力推进普法和依法维权工作共同发展。 五年来,在全国妇联的指导和带动下,各级妇联跟进国家和地方立法进程,重点参与修改宪法、婚姻法、妇女法,制定公务员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禁止使用童工条例、婚姻法司法解释,推动出台保障女职工权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方面法规、政策。另外,各级妇联还借助人大执法监督渠道,参与妇女法、劳动法、未保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查处、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监督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仅2002年至2004年,各级妇联就推动出台1194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各级妇联还推动社会化维权体系构建,把维权实践作为普法的重要媒介和前沿阵地。一是联合多部门建立维权联席(协调)机构,集中优势解决关系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案件。二是法院的维权合议庭、检察院的专案公诉组、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等组成了司法保护网络,保证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司法公正。三是与公安、民政、卫生等多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协作机制,让家庭暴力受害者得到最有力的保护。四是采取社会动员,设立维权救助或慈善基金,强化社会救助手段。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县以上妇女儿童维权协调机构2600余个,近5000名妇联干部担任劳动法律保障监督员,设立维权基金425.05万元。
广东省妇联普法办着力解决突出侵权问题
“四五”普法以来,广东省妇联普法办公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四五”普法规划,推陈出新,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普法中重点抓三个网络和四支队伍建设。三个网络是:在社区创立街道维权服务站、家庭暴力投诉点,在农村建立妇女“四禁”组织;省、市、县(市、区)、镇(乡)四级信访网络;建立健全县以上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四支队伍是妇联系统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 广东省妇联普法办充分利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筹划和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促进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厂、进家庭。每年“三八”维权周活动确定一个法律宣传主题,提高法律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使其成为妇联法律宣传的“品牌”。 2001年,新婚姻法颁布,广东省妇联普法办以此为契机,掀起新婚姻法知识宣传高潮;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妇联组成专家讲师团,深入东莞、珠海两市,向近2000名村干部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此外,还组织开展了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法律宣传,群众反响强烈,效果较好。 广东省妇联普法办还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侵权问题。一是针对农村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农村出嫁女及其子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争取召开解决农村出嫁女权益专题会议,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推进此问题解决。二是促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建立三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695个,实现妇女就业再就业和非农转移92.7万人次。三是启动单亲特困母亲“四援助”计划。妇联系统筹集善款7374.72万元,资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建房、治病、子女上学和发展生产2645户。
温州市妇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
五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妇联紧紧围绕“四五”普法目标要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始终把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认识、投入、措施三到位,有力推进了全市的法制进程。 温州市妇联将各级妇联干部、基层妇女以及一些特殊妇女群体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由点到面逐层深入。首先抓好领导干部和妇联干部学法。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妇联干部的培训制度,在全市妇联系统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进而提高妇联机关整体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其次抓妇女群众的学法。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市举办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培训班721期,参训人数45614人。三是抓机关干部特别是男性领导学法。邀请专家作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型专题巡回讲座共9场,提高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者和司法人员自觉执行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意识。四是抓居民群众的学法。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进行普法教育;加强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开通温州妇女儿童网,提供网络法律咨询服务;连续3年联合有关部门上下联动举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广场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广大妇女守法、护法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温州市妇联在实施“四五”普法过程中,注重依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牵头建立妇女权益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三级信访网络;开设妇女维权热线,市、县妇联建立“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协调市公安局建立“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对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维权合议庭”和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五年来全市“妇女维权合议庭”共参与审理离婚诉论案件140件,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局联合开展“148”妇女维权周活动,五年来,活动期间市妇联接待热线电话1351次,来访1675人次。
咸阳市秦都区妇联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妇联在“四五”普法中积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妇联工作职能,全心全意服务于妇女群众,维权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秦都区妇联坚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聘请专职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等组成56个法律咨询服务站。同时,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提高每个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 秦都区妇联利用节假日大力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几年来,共举办法律活动360余场次,接受妇女咨询人数800余人次。在开展“送法到学校”活动中,在辖区24个中小学校建立了法制教育体系和网络及法制教育联系点,举行各种法制教育报告会185场。 在“四五”普法活动中,秦都区妇联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召开“妇女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妇女维权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和夯实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目标任务。 在工作中,秦都区妇联始终注意工作实效、切实履行妇联职能,努力构建多元化的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了信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信访接待日制度,将每周一作为区妇联信访接待日,将区妇联主席及办公室电话公布于社会,为社区(村)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缓冲地带。共接待上访妇女来信来访1200余人次,通过协调查处、督办,结案率达96%。 几年来,咸阳市秦都区妇联先后被省、市妇联组织评为信访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四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苏少兰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福建省厦门市妇联权益部部长苏少兰,在“四五”普法中,牢牢抓住全市妇女和机关干部学法和用法这两个关键环节,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苏少兰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她还组织启动了“维权社区行”活动,充分调动社区法律资源,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拓展到社区。 苏少兰将普法工作与依法维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立了人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专项会议制度和基层挂钩制度;调整和充实了妇联法律顾问小组,并在女职工委员会中聘请维权联络员,通过维权联络员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呼声、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意见;协调建立和完善了市妇联信访接待制度、领导轮值接待信访制度、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呈阅制度。 在工作中,苏少兰一方面关注外来女员工的权益维护。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专项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组织妇女干部配合市禁毒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与市综治委、教委等部门在全市开展青少年一代防毒、禁毒图片展;以大型晚会、义卖捐资拒毒等为主要内容举办“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专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禁毒防毒,人人有责”的社会舆论氛围。 厦门市妇联许多同志都说:“近年来厦门市妇女群众的法律水平逐步提高,与苏少兰同志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
吴学红植下充满爱心的常青树
“四五”普法以来,河北省廊坊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吴学红始终把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妇女维权的基础工作,并且把普法工作的重点放在广度、深度和注重实效上,心系妇女,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多年来,吴学红时刻不忘普法。她利用业余时间撰写法律宣传稿件200余篇,编写典型案例和法律宣传材料80多篇次,以“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故事”为主题,先后举办了“新婚姻法专栏”、“家庭暴力知多少”、“空中送法”及“《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知识竞赛”等普法宣传专栏212件次。 每当一部新法出台,吴学红总利用休息时间自学,她下乡讲课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法律条文吃得透,倒背如流。几年来,她先后多次深入广阳、安次、固安等县开设了普法课堂近三十余场,并深入到各乡镇、村庄、街道讲解法律知识,受益妇女达12000人。 五年来,吴学红一直坚持信访接待不忘普法。先后组织成立了廊坊市巾帼法律服务所、廊坊市婚姻家庭咨询中心、廊坊市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等信访窗口。充分利用这些信访窗口,做好普法工作。五年来,她共接待电话咨询560多人次,接待妇女来信来访488件次,共协助有关部门办案183件,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吴学红说:“我将一如既往、心甘情愿、无怨无悔地在妇女工作岗位上默默地耕耘。我会终生帮助那些相识或不相识的妇女朋友,在普法事业的漫漫长路上植下我充满爱心的常青树。”
朱宁玲将普法与维权有机结合
朱宁玲是河南省洛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四五”普法期间,朱宁玲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开拓创新的理念致力于妇女普法教育事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群众的赞扬和信任。 五年来,朱宁玲在广泛深入调查、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形成多项专题调研报告。其中《洛阳市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中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重视并采纳,直接促成该市出台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提高了全市女职工生育保险支付标准。 她组织起草了洛阳市妇联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和每年的妇女普法计划,并负责方案的实施落实。她组织举办妇联系统妇女干部法律培训班,并亲自授课;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或纪念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维权月、维权周集中等活动进行法律宣传。 “四五”期间,她和市妇联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445件,调解处理了大量的家庭纠纷,推动党委政府出台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政策10余件。推动该市率先成立洛阳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协调组;建立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网络;推动出台对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和收益分配权益问题的文件;促成市政府及时调整妇女生育报销标准并实施生育保险金强制征收制度;通过实实在在的维权,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男女平等”的和谐氛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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