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信息化条例》立法工作于2006年3月正式启动。该条例为国内省会城市中第一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法规。 该条例的立法工作于2003年第一次市委常委会议明确,是市委、市政府为全面大力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并列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编制《合肥市信息化条例》,旨在发挥法规法律规范的引导作用,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主体的行为,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 目前我办已在市内开展调研工作,并邀请相关高校、院所专家参与到编制工作中,立法框架已基本形成,我办将在已形成的立法框架上,着重在考核制度、组织机构、政务公开、资源共享、电子签名、数据报送方面予以加强,以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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