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省司法局长监狱长劳教所长会议上传来好消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扩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充分利用法律援助站,加大对残疾人、困难职工、民工、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0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其中,办理农民工团体讨薪案8件,涉及民工300余人近45万余元工资款,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60件,办理残疾人援助案件17件。2005年7月“桃园房产”案件发生后,法律援助中心在庐阳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接待咨询室,专门为“桃园房产”案件的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还制定了《关于“桃园房产”案件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受理范围》,对符合法援条件的受害提供法律援助,办理了30余件“桃园房产”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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