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17日讯(记者张庆水)为期半年的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今天正式启动。此次活动分为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提高三个阶段;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个杜绝”、加强监所管理和推行狱(所)务公开四个重点。这是记者在司法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会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做了重要讲话、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做出具体部署。
张福森说,今年4月27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了全国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作了部署。4月28日,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方案》。司法部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法委员会下发的工作方案,分析、研究了当前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这次专项整改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尤其是在监狱劳教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很有针对性。为此,司法部决定在监狱劳教系统开展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并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实施方案》。这次会议就是对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部署。
张福森强调,各地司法厅(局)、监狱局、劳教局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专题部署,精心指导,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改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主要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建立联系点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突出队伍建设,提高警察执法素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抓好各项工作。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对此次活动做出具体部署。他说,去年以来,各地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两项重要的执法专项活动,一是去年5月份开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去年7月份开始的司法部“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两项活动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通过减假保专项检查活动、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也暴露出了监狱劳教所执法工作中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监狱劳教警察,甚至是领导干部执法犯法;部分监狱劳教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多数监狱劳教所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未能得到彻底地解决,少数单位还存在乱收费现象;一些法规、规章、制度明显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为此,司法部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主要有四个重点:(一)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办理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离监(所)探亲以及禁闭、严管、戒具使用等执法环节;二是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考核、立功(记功)呈报、安排会见通信、服刑(劳教)场所调动、工种安排等管理环节;三是建立和规范监狱劳教系统内部的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二)落实“三个杜绝”。要杜绝打骂、体罚、污辱、虐待罪犯和劳教人员的现象,杜绝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杜绝监狱劳教所乱收费现象,切实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的现象。把“三个杜绝”作为监狱劳教所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端正监狱劳教机关执法指导思想,有利于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加规范监狱劳教所的管理。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三个杜绝”落到实处。(三)加强监所管理。要整改和规范监狱劳教所干警在门卫、内看守、警戒、护卫等工作岗位和罪犯劳教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纠正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工作脱岗等问题;严格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警察直接管理制度。(四)推行狱(所)务公开。要继续全面推行狱(所)务公开制度,将罪犯、劳教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狱劳教所的有关执法活动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公开。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度,继续推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和执法监督员制度,使监狱和劳教所的执法行为置于执法监督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使监所的执法活动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张苏军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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