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政策法规监狱劳教普法之窗基层工作律师之窗公证园地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纪检监察司法鉴定队伍建设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律援助-工作动态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桃园房产”案件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受理范围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一、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所有涉及桃园房产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咨询地点:庐阳区法院大法庭内法律援助接待室、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属于农村户口的; 2、能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 3、能提供失业证的; 4、能提供再就业优惠证的; 5、能提供残疾证的; 6、能提供现役军人证件的; 7、能提供革命军人伤残证的;8、年满65周岁的;9、在合同签定前一年内,本人或其户口本记载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能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发票的。

上述人员(除第9项)仅限于合同当事人及其配偶。配偶提供上述证件的,需同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三、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

1、购买或出卖一套用于本人(或原属于本人)居住的住宅房的;

2、案件被告包含合肥桃园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的;

四、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到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已进入诉讼程序的,还应提供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应法律文书)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寿春路232(市民政局二楼)

                 电话:(0551)2658184  2677094  监督电话:2628965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

  热点内容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
·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
·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开展...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
·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
  最新内容
·【安徽日报】 陈洋 ...
·我市参加在广州召开的...
·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我市两件法律援助案例...
·唐明德副局长到市法律...
访问人数:
合肥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