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上张圩农场: 经局党委2005年3月18日会议研究同意聘任: 王洪三同志为合肥市第二公证处副主任。 根据有关规定王洪三同志任职实行一年试用期。 特此通知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