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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领导和教师完成了由省市统一规定的《干部法律知识
读本》的学习任务,并参加了由市主管部门或市教育系统组织的干部法律知识考试〈3分〉。
2. 学校领导班子学习中心组能坚持经常性法制理论和法律知
识的学习〈以中心组学习记录为证1.5分〉;学校领导有学习心得笔记〈1.5分〉。
3. 学校每学年能组织教师上一次法制课〈2分〉;每学期能组
织教师上一次法制课〈3分〉。
4. 对中小学生已配发统一的法制课课本的,学校制定了相应
的教学计划,并有经过培训的法制课老师任教〈3分〉。
5. 对目前还没有配发统一法制课教材的学生,学校制定了有
效的普法教育措施〈以法制课教学计划为证4分〉。
6. 学校每学期能结合形势和任务组织全校学生上一次法制教
育大课,并要求学生写法制课学习心得体会。
7. 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和中学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列举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法律知识比较了解<以问卷调查有80%学生了解为证4分>。
8. 学校经常组织群体性普法教育活动,如普法班会、普法队
会、学法用法演讲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 |